2022-07-24 17:16:32 玉溪华图考试网 http://yuxi.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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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现将玉溪市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人员
报考玉溪市法检系统职位且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考生,以省委组织部下发进入首轮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2年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大楼6楼1613室(红塔区龙马路33号)。
四、资格复审内容及要求
(一)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2份复印件,2份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免冠半寸照片、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0、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底以前。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的,可先行承诺,在考察前提供。
资格复审时尚未拿到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原件的2022年毕业生,可持成绩单作为其证明材料。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二)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在规定的复审时间内不按时参加复审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面试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请提交自行放弃声明。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
(三)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报考单位有权取消考生参加面试的资格。
(四)资格复审时出现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以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递补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27日。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五、 面试及后续工作预告
(一)面试:2022年7月31日开展。
(二)体检和考察:另行通知。
六、 疫情防控提示
(一)请考生按照《云南省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做好疫情防控,自行打印签署《承诺书》于资格复审当天交面试组织单位。考生于资格复审、面试等各项工作开展期间,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10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招录单位。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进场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
(二)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场地内,除核验信息时和资格复审中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时必须按照招录单位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考生要及时登录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和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参考模板);
2.《云南省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联系电话: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0877-6189021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0877-2696073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7月24日
根据《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相关要求,现将玉溪市法院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能测评和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体能测评的人员
报考玉溪市法院系统的司法警察职位的考生,必须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工作由省法检两院委托云南警官学院组织实施。在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不超过职位招录数4倍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员,具体以省委组织部下发的进入体能测评人员名单为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文件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二)体能测评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8日,上午7:30以前报到,8:00开始体能测评。
地点:云南警官学院(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教场北路249号)警体馆和田径场。请从2号门进入,警体馆集中。
二、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内容和要求
1.考生须提供如下材料: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2份复印件,2份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免冠半寸照片、证明满足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报考限2022年应届毕业生招考职位的2020、2021年毕业生,还须提供原毕业学校或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档案存入时间须在2022年2月底以前。资格复审时不能提供档案存放证明的,可先行承诺,在考察前提供。
国民教育毕业生则必须于资格复审时取得毕业证书。
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本人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用前提供解除用工合同。
2.考生须本人到场参加体能测评,在规定时间里不按时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体能测评资格。自行放弃的考生,请提交自行放弃声明。如出现考生放弃体能测评的,不在递补。
3.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录单位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资格复审时出现因人员放弃或复审不合格而导致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人员递补,递补2批次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职位不再递补,按实际合格人员组织进行面试。面试及后续考录环节不再递补。
三、面试及后续工作预告
(一)面试:2022年7月31日开展。
(二)体检和考察: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提示
(一)请考生按照《云南省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做好疫情防控,自行打印签署《承诺书》于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当天交面试组织单位。考生于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等各项工作开展期间,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10天内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和面试组织单位。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进场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进场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如果体能测评当天出现发热等病情,云南警官学院当即迅速对其隔离并做进一步检测。
(二)请考生注意加强个人防护。进入场地内,除核验信息时和体能测评中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全程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三)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考生参加体能测评、资格复审和面试时必须按照招录单位有关疫情防控要求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信息将发布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考生要及时登录查询阅读公告通知并保持手机通信畅通,因未及时登录官方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失误的和无法联系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未尽事宜按《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云南省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个人档案存放证明》(参考模板);
2.《云南省法检系统202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附件 1
个人档案存放证明
(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择业期内未就业的
2020年、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
兹证明 同志,身份证号: 。
一、个人档案存放地点
(一)毕业学校。□
学校名称:
(二)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名称:
(三)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
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名称:
(四)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名称:
(五)其他地方(请说明具体地方)□
二、个人档案存放起始时间
同志个人档案于 年 月 日转入我处存放。至 年 月 日仍存放在我处。档案编号: 。
档案存放单位(盖章): 档案存放单位联系人:
档案存放单位联系电话: 经办人(签名):
附件2:
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
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一、参加面试人员接到通知后须持续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做好每日体温测量、症状监测并进行记录,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报考单位。面试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面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参加面试人员面试前应仔细阅读并打印签署《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于资格复审当天交面试组织单位。
三、疫情防控实行属地化管理,参加面试人员除知悉本告知书疫情防控相关事项外,还应严格遵守面试所在地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近期旅居地与面试地点所在地不一致的面试人员,进入面试地点所在地应提前掌握当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按最新要求配合完成相应的健康监测、隔离及核酸、抗原检测等措施后,方可参加面试。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员应至少提前1小时到达面试地点。进入面试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出具本人面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37.3℃)方可进入面试地点。
五、“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黄码”或“红码”,或者没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面试地点。
六、参加面试的人员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面试:
(一)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和其他重点人群(含入境人员);
(二)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三)其他不符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
七、请参加面试的人员注意加强个人防护。面试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须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或做好手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面试地点内,除核验信息时和面试期间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其他均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八、面试期间,参加面试人员要自觉维护面试秩序,与其他面试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面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九、对面试前或面试过程中出现身体状况异常,经复测复查确有发热或呼吸道异常症状的面试人员,由驻点医疗防疫人员进行个案预判,具备继续面试条件的面试人员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场面试。对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一律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定点医院就诊排查。
十、面试人员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十一、建议面试人员在面试结束后24小时内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并进行为期7天的自我健康状况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或前往人员聚集场所。有异常情况的要及时报告本人所在村(社区)。
十二、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面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玉溪人才网(www.yxrc.cn)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面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本人已认真阅读《2022年云南省法检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工作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在此,郑重承诺:对提交和现场出示的所有信息(证明)内容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如果信息有误或缺失,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保证遵守面试期间防疫各项规定,服从面试组织单位安排,遵守考纪,诚信面试。
面试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文章来源:http://yxzy.chinacourt.gov.cn/article/detail/2022/07/id/68073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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