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8-26 17:17:06 玉溪华图考试网 http://yuxi.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华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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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云南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的脚步声已悄然临近,作为决定无数考生职业方向的关键考试,其时间安排始终牵动着备考人群的目光。
目前官方暂未释放2026年招录的具体信息,后续公告发布时间、笔试日期等关键节点,还需以云南省公务员局官方通知为准,建议考生持续关注官方渠道,及时获取最新动态,提前做好备考规划。

1 、(单选题)张某与李某同住一个小区,双方发生借款纠纷,张某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李某应偿还借款,但李某未履行生效判决。为此,张某在小区业主群向李某讨债,并在小区公告栏、电梯间等处张贴判决书。李某认为张某侵犯了其个人权益。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正当行使权利,其讨债行为不构成侵权
B.张某向李某公开讨债,侵犯了李某的名誉权
C.张某公开张贴判决书,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D.张某应当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无权自行讨债
解析
正确答案:B
关键依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二款,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各选项解析:
A项错误
张某讨债方式超出合理范围。
在小区业主群及公共区域公开讨债,易造成负面社会评价。
不符合《民法典》关于名誉权保护的相关规定。
B项正确
张某在公共场合张贴判决书,对李某社会评价造成负面影响。
构成对其名誉权的侵害。
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第二款。
C项错误
判决书属于公开法律文书。
张某张贴行为未涉及私密信息。
未侵犯李某隐私权,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精神。
D项错误
自行讨债与申请强制执行并不冲突。
张某有权自行讨债,应依法进行。
因此,说法正确的是B选项。
考点
常识判断
法律
民法,人格权编,名誉权和荣誉权
2 、(判断题)甲乙等6人自行组队参加篮球赛,比赛过程中甲被队友乙误伤。因乙对甲的伤害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故不承担侵权责任。()
A.正确
B.错误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民法。
第二步,根据2021年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本题中,甲被队友乙误伤,且乙对甲的伤害没有故意和重大过失,所以乙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本题正确。
考点
常识判断
法律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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